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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1998]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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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5:59
信息简介: 偷税款的补征入库,应当视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入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一般纳税人当期全部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企业帐务调整的具体方法,见《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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