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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发[1998]2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偷税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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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5:46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只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均应当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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