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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基字[1998]170号 财政部关于将中央级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财务处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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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5:45
信息简介: 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将中央级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其中央级经营性基金利息尚未入帐的应补记入帐并按规定处理,未按有关财务规定摊销的,均应通过递延资产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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