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1998]4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转让空余军用土地应按法规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1998]4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转让空余军用土地应按法规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3:20
信息简介: 关于军队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据向有关部门了解,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有偿转让空余军用土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财综字159号)主要涉及军队转让空余军用土地收入在军队与财政之间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并未涉及税收问题。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