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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明电[1998]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高部分机电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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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2:52
信息简介: 本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实施时间按“出口货行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注明的海关离境日期为准。对1998年7月1日至本通知文到之日起前已出口并已办妥退税手续的上述产品,可不作调整;其他虽已出口但尚未办理手续的上述产品,一律按本通知规定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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