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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1998]47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税收待遇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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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32:07 |
| 信息简介: | 你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享受外资金融机构税收优惠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外[1998]372号)收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建设银行、美国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及香港名力集团于1995年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中外合资投资银行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的,主要从事股票、债券的承销、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企业收购、重组与合并的顾问、外汇买卖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