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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1998]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划转直属征收职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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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31:39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法规》(国办发[1998]73号)的有关精神,原由国家税务总局承担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少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铁道部、邮电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内贸易总国家物资储备局、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