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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外经贸政发[1998]725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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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31:22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规范进出「Ht理业务,打击和防范各种走私违规、骗汇、逃套汇和骗税行为,坚决杜绝“四白三不见”(自带客户、白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不见进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的进口代理方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了《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