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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字[1998]13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模具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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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31:21
信息简介: 对本通知附件所列88户国有专业模具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模具产品,实行先按法规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返还70%的办法。返还资金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法规,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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