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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1999]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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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7:58
信息简介: 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企业的某些项目免征所得税。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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