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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字[1999]15号 ​财政部关于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资金按比例监缴中央财政专户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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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7:29
信息简介: 每年3月底以前,各省财政部门应将本年本省辖区内核电企业的名单、应上缴的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金数额,以及按规定比例应上划中央财政专户的资金数量等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综合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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