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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办发[1999]38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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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6:44
信息简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没有采矿许可证的采油场点,一律予以取缔;依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对各类土法炼油设施和场点,也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于1999年7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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