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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商企字[1999]第143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冻结或强制转让股权问题的答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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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6:08
信息简介: 对股东或投资人在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中的股权或投资,人民法院予以冻结的,登记主管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暂停办理转让被冻结投资或股权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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