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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综字[1999]118号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设立住房基金专用账户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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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4:47
信息简介: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到银行开立单位住房基金专用账户,并将开户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承办银行核算单位住房基金的专用会计科目,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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