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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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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4:43
信息简介: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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