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0]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0]1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0:29
信息简介: 为了支持国有电力工业企业的改革,对上述公司的资金账簿在改制前已贴花的资金,因改制和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层层上移国家电力公司,再由国家电力公司作为其对子公司长期投资的,不再贴花.改制前未贴花的资金及改制后新增加的资金,应按规定贴花。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