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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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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0:21
信息简介: 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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