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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公字[2000]57号 中央级干训费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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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20:01
信息简介: 各部门培训本部门机关干部的,按照有关规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经费按照规定用于职工业余教育的部分,也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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