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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会字[2000]4号 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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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9:53
信息简介: 对1998年因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已改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执行财会字[1999]35号文件时,又改变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即由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改为账龄分析法,或改变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此次可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其产生的累积影响数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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