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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0]66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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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8:22
信息简介: 外国运输公司从事我国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按照《通知》法规,境内机构购付汇对外支付运费款项时,应提交相关的税务凭证。由于国际运输收入税收管理的特殊性,国家税务总局拟就国际运输收入税务凭证出具问题做出专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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