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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经贸贸易[2000]561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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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7:42
信息简介: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和列名钢铁企业的共同努力,1999年国务院确定的300万吨钢材以产顶进任务圆满完成。截止1999年12月31日,列名钢铁企业共签定以产顶进合同320.47万吨,其中已发货305.38万吨,超额完成了去年年初确定的以产顶进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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