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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0]1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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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6:13
信息简介: 除另有法规外,电信企业一律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电信企业是指经营电信服务业务的企业,包括从事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城市电话、农村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无线寻呼、互联网络和数据通信等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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