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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0]6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追征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1997年度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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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6:10
信息简介: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问题,总局意见,可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追征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1997年度欠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函》(财税字[1998]156号)的精神办理,不再追征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1997年度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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