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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0]75号 财政部关于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扣缴的预提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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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5:54
信息简介: 对外方提供给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贷款的利息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持有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所取得的票据利息所得征收的预提所得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即对上述所得均按照现行税收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再由该项税款归属的主管财政部门按季返还给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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