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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0]9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给境外企业的技术使用费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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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6:14:04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第(三)项的法规,经审核,同意对比得威公司许可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其专利、专有技术而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术使用费,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