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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0]13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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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3:35
信息简介: 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法规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法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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