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0]10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知[条款修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0]10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营业帐簿和贷款合同印花税缴纳方式的通知[条款修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3:06
信息简介: 开行各分行启用的营业帐簿应缴纳的印花税,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其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开行总行核拨的帐面资金数额(含资本公积)计税贴花;其他帐簿按定额贴花;开行总行的资金帐簿按扣除拨给开行各分行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