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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港艺人在沪拍摄广告取得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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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6:12:24
信息简介: 鉴于以上费用系强生(中国)有限公司通过香港TVB邀请香港艺人在内地拍摄广告而发生的,且广告合同中已明确该支付款项是作为聘请艺人拍摄广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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