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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办综[2013]52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京中央医疗机构启用中央医疗收费票据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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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43:05
信息简介: 在京中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财综[2012]73号文件要求,申领、使用、保管中央医疗收费票据,并积极推动医疗收费票据电子化管理,将医疗收费票据的领用、保管、分发、使用等信息纳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面提高医疗收费票据信息电子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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