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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税总函[2013]5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试行办法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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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40:20
信息简介: 市场集聚区的经营户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企业或个人出口并纳入义乌国际贸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免税管理系统管理的货物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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