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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7]鲁税三字25号 山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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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39:52
信息简介: 对专用汽车征免税问题。除总局已明确征免车船使用税的专用汽车外,对其余专用于建筑作业、石油地质作业、机场作业、农林牧渔业等的专用汽车,如沥青撒布车、混凝土搅拌车、架线车、野外工程车以及铲车、叉车、吊车等等,一律照征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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