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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鲁政发[1989]7号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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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5:39:47 |
| 信息简介: |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大、中城市的建制市区和建制郊区所辖经济落后的农村是否列入征税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小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