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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条款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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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35:25
信息简介: 节能服务企业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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