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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关税[2014]3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2014年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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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5:31:44 |
| 信息简介: | 根据有关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农业部2014年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国家林业局2014年种子(苗)及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计划已经核定,请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及2011年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1〕36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