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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14]51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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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30:02
信息简介: 内地货物销往横琴、平潭,适用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的,必须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水、蒸汽、电力、燃气除外)。海关总署将货物经“二线”进入横琴、平潭的《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的电子信息提供给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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