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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关税[2014]3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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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29:14
信息简介: 首批对国内完全能够生产、质量能够满足下游加工企业需要的进口热扎板、冷扎板、窄带钢、棒线材(3252, 21.00, 0.65%)、型材、钢铁丝、电工钢等78个税号的钢材产品(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自2014年7月31日起,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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