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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函[2014]243号 财政部关于免征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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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5:26:23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综[2007]38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7]45号)规定免征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内的项目)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执行期,以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时间为准,凡立项批复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的,均可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