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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科发政[2021]27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免税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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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5:10:01
信息简介: 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应向举办部门(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中央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本院所职责、机构、编制文件、章程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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