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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社厅发[2021]10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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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4:52:41
信息简介: 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快递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具体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并适时浮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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