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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信办通字[2025]2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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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2:46:56 |
| 信息简介: | 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并加强标识信息共享,为防范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