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市监注发[2025]4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市监注发[2025]48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关于推动高效办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的指导意见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2:44:17 |
| 信息简介: | 迁移服务专区提供税务迁移预检功能,企业在申请迁移前可自主查询是否存在未办结涉税事项。市场监管部门完成迁移登记后,迁移服务专区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即时予以迁出并在迁入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迁入服务,及时辅导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对存在未办结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通过迁移服务专区反馈未办结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