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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办台函[2025]349号 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口岸试行创新管理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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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2:41:47
信息简介: 对台小额贸易由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在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进行,依法办理通关和纳税手续。本通知所称台湾地区居民指持有有效的台湾渔民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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