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2 12:40:23
信息简介: 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