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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务院令第8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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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2:36:28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增值税法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所称“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生产生活服务等;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