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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研字[1965]第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其职务和待遇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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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11:10
信息简介: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犯纪律,经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后,仍留机关工作,其职务和工资待遇的问题,应按内务部1964年4月22日“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若干问题的解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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