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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54法行字第6007号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欠税案件的处理及计算滞纳金的解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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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11:10:55 |
| 信息简介: | 目前有些不法工商业户对应交税款及滞纳金长期拒不交纳,税务机关移送法院处理时,因税法规定不够明确,法院往往只限其交清税款及追缴30天以内的滞纳金了事,30天以后,即不再加收滞纳金,这样反被不法工商业户钻了空子,因为他们长期拖欠税款的结果,送到法院充其量不过交清税款及30天的滞纳金,他们有恃无恐,反以长期拖欠为得计,影响国家税款的及时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