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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4]财税22号 财政部关于对外国籍轮船运输收入的征税规定[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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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10:41
信息简介: 外国籍轮船在中国港口运载出口货物、旅客,应按每次所得的运输总收入(包括基本运费和各项附加费收入),交纳工商统一税和工商所得税。这两种税实行合并征收,税率定为百分之三。其中,工商统一税税率为百分之二点五,工商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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