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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发[1980]253号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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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10:06
信息简介: 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也因公致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离休干部,一般可发给不超过当地普通机械行业二级工标准工资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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