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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2]财税字第20号 财政部关于技术转让费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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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9:26
信息简介: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21号通知“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对一切有经营收入的单位,都应当征收一定的税金”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技术转让费收入,应按“服务行业”3%的税率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发生的技术转让费收入,应并入企业所得额内征收工商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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