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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劳人老[1982]10号 劳动人事部关于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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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1:08:26
信息简介: 退休改离休的干部,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改办并管理;原单位已撤销(包括军队已经安置在地方的退休干部)以及易地安置的,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然后移交接受安置地区的干部、人事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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